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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明代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王守仁在继承天理王道思想的基础上,提升了个体主观能动性的主体地位。通过提出“心即理”,“知行合一”以及“致良知”等三方面的哲学理论构筑出一套较为完整的“心学”体系。在为官事功的实践过程中,他将“心学”思想转化为维护秩序、治理社会的犯罪预防理论,并亲身实践、推广革新,最终通过外部监控、内心教化、风气导引的三位一体的预防模式实现了内外复合、标本兼治的集保甲—乡约—社学于一体的犯罪预防管理体系的建构,从意识、行为、观念上达到防控犯罪的目的,有效地提升了犯罪预防的效果。长期以来,学术界对王守仁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心学哲学、童蒙教育、乡约管理、立志修身等方面,并有较多的理论成果。然而,在法律思想领域,特别是对其犯罪预防法律思想方面鲜见专题性研究成果。所以,对这方面问题,很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必要。笔者认为:王守仁的“心学”思想与其犯罪预防思想理论和实践有着内在的关系,所以通过历史考证和法社会学等方法对王守仁的犯罪预防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和分析研究,以期挖掘其中的历史价值。运用价值分析法深入分析王守仁的犯罪预防法律思想,在探索古代中国犯罪预防路径的同时,汲取有益的历史经验,为制定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预防犯罪政策法规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首先,通过实证分析法对《王阳明全集》、《十家牌法》等史料进行文本分析,在此基础上将“心学”的理论基础纳入到法理学的研究范畴中,运用法社会学的方法解释王守仁的犯罪预防思想,有利于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心学”理论;其次,通过较全面的分析比较当代犯罪预防的各种模式,得出了内在思想的预防措施有弥补外在行为规制不足的优势,从而找寻到王守仁犯罪预防思想的当代价值;最后,专门针对当前的社会发展特点,提出了在全社会弘扬共赢互利的主流价值观和构建现代化的伦理教化预防平台两方面的措施建议,弥补完善犯罪预防模式的建构。全文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通过整理目前学术界对王守仁相关思想的研究概况,发现在其犯罪预防法律思想方面的研究欠缺,从而引导出写作本文的目的。第二部分着重分析王守仁犯罪预防思想的理论基础,即:“心即理”、“知行合一”以及“致良知”为主的“心学”思想体系。“心即理”的理论指出了思想的重要性。“知行合一”匡正了“思想”与“行为”的统一性。“致良知”明确了犯罪预防的着手点,伦理教化,启迪人的良知,最终实现犯罪预防。综合分析王守仁的犯罪预防思想,其核心在于回归人的本心,达到互利共赢的价值追求。第三部分详细阐释王守仁犯罪预防思想的三大主要内容,“破心中贼”的思想,从人的思想意识出发进行犯罪预防。这种出发点直击犯罪问题的根源,在延续心学思想的同时提升了犯罪预防的实用性。在此基础上,教化成为主要预防措施,王守仁重视对人的伦理教育,用儒家礼法改造人的自然性中先天存有的弱点,从而完善人格,预防犯罪。在由心入手,加强教化的同时,王守仁采取德刑并用,综合治理的手段,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宽猛相济、情法交融的原则,巩固了犯罪预防的实效。这三大方面的内容反映了王守仁犯罪预防思想的主要特性。第四部分是文章的重点,对王守仁犯罪预防思想的实践活动做了较全面的分析和论述。笔者认为王守仁在南赣地区推行保甲—乡约—社学一体的犯罪预防模式,通过行为规制,教化改造以及社会风气的三方面措施,规范了人的行为和思想,将违法犯罪的动机、念头铲除于萌芽之初,从而实现犯罪的有效预防,社会的长治久安。第五部分对王守仁的犯罪预防思想进行了整体的评价,在分析其进步意义和历史局限的基础上,对比反思现行犯罪预防模式缺陷,提出王守仁犯罪预防思想的当代价值,为建构适合当代中国国情的犯罪预防模式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