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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须着重突破光伏装备这一技术瓶颈制约,这就需要走多主体参与的合作创新之路;其中,构建有效的合作创新模式以调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而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这是一个涉及多方主体的复杂博弈,其本质是一个利益形成与分配的过程。 本文以多主体参与合作创新为基本线索,以博弈论为理论平台,主要研究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深入分析了我国光伏装备制造业合作创新的发展现状,通过分析发现,当前合作创新还存在整体成效不显著、有效模式的欠缺及相关主体积极性不高等诸多不足之处;此外,造成合作创新不力的根源虽多,但在合作创新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类关键因素,这类因素直接影响着合作创新的成效。 第二,详细阐述了多主体参与合作创新的现实判据,在对光伏装备研制过程复杂、发达国家对华技术管控严苛以及多主体利益均衡难以实现等现实制约的判别基础上,提出多主体参与合作创新的理论模式。 第三,从不同的角度分别构建了多主体参与合作创新的利益均衡博弈分析模型,探析了多主体参与下我国光伏装备制造业合作创新的博弈关系,并在模型解析的基础上识别出合作创新的关键影响因素。研究表明,实现更多的创新价值增值是各方趋于合作的基础,确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比例是合作创新成为可能的关键;与此同时,装备制造商、光伏企业等重要主体创新行为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创新投入、创新激励及其他创新支持。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即在产业政策方面,优化政策体系,突出创新支持功能,为合作创新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创新服务方面,通过完善社会化创新服务体系,加强创新服务职能,为合作创新保驾护航;在创新模式方面,构建有效的合作创新模式,提升各主体的积极性,进而促使合作创新成为可能;在风险承担方面,通过共建多方风险共担机制,以弱化技术创新风险,增加合作创新成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