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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迈入新时代,最基本的特征是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小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据全国企业总数90%以上比例,为全社会提供超过80%的就业岗位,其高质量、长期健康发展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和前提。然而,我国中小企业具有较短生命周期特征,一是缘于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二是缘于中小企业内部控制薄弱。我国深圳证券市场中小企业板的设立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但中小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还取决于其自身内部控制的完善。随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颁布,上市公司被强制要求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然而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信息尤其是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处于选择性披露阶段,简单披露、模糊披露等情况普遍存在,未达到预期披露效果。董事会作为股东和经理层的中间机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占据核心地位,起到有效缓解委托代理问题的作用。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有义务对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本文在借鉴国内外有关企业内部控制缺陷治理研究成果和实践探索经验的基础上,选择2015年到2018年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分析董事会特征与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之间的关系,揭示董事会在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过程中的作用,以及董事会构成、行为、激励、素质等特征对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基于董事会特征的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优化策略,以期有效提高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管控效率,促进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主要结论有:(1)董事会由具有经济人特性的董事组成,经济人的趋利性使得董事会成员倾向于追求个人私利,不真实有效完整地披露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董事会特征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董事会职能的发挥,必然也将对中小板上市公司披露自身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形成一定影响;(2)董事会规模适度偏小、董事会独立性越强或独立董事比重越大等,越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下的委托代理问题,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提高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有效性和客观性。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离可使公司权力制衡得到加强,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质量;(3)中小板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大多讨论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情况,缺乏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内容,致使董事会会议对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无效性;(4)董事会的高持股水平,趋利性使董事会成员隐瞒内部控制缺陷。董事会薪酬激励越强,董事会监督职责得到正向强化,使其权力能够充分发挥,道德风险有效降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质量得到提高;(5)董事会成员的教育背景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质量有显著正向影响。(6)中小板上市公司通过适当控制董事会规模、完善独立董事选聘、建立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离的领导权结构、合理董事会会议次数和形式、强化董事会薪酬激励,并适当减少股权激励比例、提高董事会成员素质等方面,努力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水平,以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