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多余指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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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余指定原则在我国专利侵权判定中是一个极富争议的问题,对于是否应当适用该原则以及如何适用,学者有不同的意见,法院也有不同的判决。类似的问题在其他国家专利侵权判定中也出现过。全文分五个部分展开论述:
  第一部分——多余指定原则的基本结构。主要探讨了如{可理解多余指定原则的内涵、多余指定原则的形成条件及限制等问题。本部分首先从三个问题入于正确理解多余指定原则,即要确定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解释方式和专利权保护范围,理解"必要技术特征"和"非必要技术特征"的含义以及比较被控侵权物是否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从而判断是否构成了专利侵权。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多余指定原则的形成条件,并着重分析了对多余指定原则的适用必须加以必要的限制。
  第二部分——多余指定原则与相关的理论。从专利侵权判定中适用的主要原则出发,总结与分析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多余指定原则以全面覆盖原则为基础;禁止反悔原则和自由公知技术抗辩原则是对多余指定原则的制衡;多余指定原则是对等同原则的扩张。
  第三部分——多余指定原则与专利权利要求。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多余指定原则是从体现发明主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的角度来保护专利权人实质上的专利权的。实际土在各国司法实践中也有类似做法,了解和回顾类似理论在各国的发展过程对于理解多余指定原则的诸多方面都是大有禅益的:在重点论述了德国"总的发明构思"理论、英国"发明精髓"理论、美国"整体等同"理论与多余指定原则的关系后,得出了传统理论的废止与现代等同原则的诞生的必然性的结论。
  第四部分——多余指定原则在我国的适用。从多余指定原则的萌芽时期、规范时期、争论时期发展到了新阶段,综合司法实践各时期的重点案例,提出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多余指定原则采取了"谨慎地"借鉴适用的态度。即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借鉴适用多余指定原则,但是在极特殊的情况下,还可以"谨慎地"借鉴适用多余指定原则。
  第五部分——多余指定原则在我国的未来趋势。在简述了多余指定原则的产生原因后,重点论述了适用多余指定原则的困境,提出了现代等同原则的取代及借鉴意义:摒弃多余指定原则并逐渐为现代的等同原则所代替已是大势所趋,结合我国等同原则发展的现状,参考国外立法,建议将"整体等同"理论与全部技术特征结合起来,扬长避短,发挥等同原则的最大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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