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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都已证明,金融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金融领域事关民族、民生,各国政府均高度重视,我国也不例外。尤其处于经济金融的转轨时期,金融体系的变革尚未完善,国内金融行业仍然存在诸多弊端;世界范围内,金融危机时有发生,破坏力从未减弱,加之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波及范围越来越大。综观金融的重要地位和国内外大局,金融安全与稳定愈发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更打破了“东亚奇迹”的神话,一步到位的金融改革遭遇了惨烈的教训,专家学者们不得不重新认识金融管理与政府职能的关系。
本文研究的主旨是建立转轨时期我国金融安全的政府干预模式。文章将政府干预金融的行为分为宏观与微观两大类别,然后分别针对宏观行为和微观行为,也就是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提出了政府干预的宏观与微观模式,最后通过实证分析进一步验证模式的可行性。
本文的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了选题的背景,研究的意义、思路、方法和国内外的综述。第二章是建立金融干预模式的理论分析,除了对诸如转型时期、转型时期金融安全作出界定外,还通过对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职能有关理论的分析,为模式建立打下基础。第三章是我国政府干预金融安全的现状分析,而第四章则是对国外政府的比较,目的是去糟取精,为模式建立作铺垫,这就为模式的建立赋予了实际意义。第五章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是转轨时期金融安全政府干预模式的建立。第六章是模式可行性的实证研究,通过实证分析进一步验证模式的可行性,最后得出结论。
本文结合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同时采取了宏微观分析法和计量统计法进行研究。在对金融安全与政府干预的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适合我国转轨时期经济政治特点的政府干预金融理论。接着本文从纵向的历史角度和横向的国别角度对政府干预金融的方法进行了分析与比较。然后建立了模式,最后通过实证的研究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