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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是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政策举措之一。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标志着政府职能转变,政府为了提高随迁子女公共教育服务水平,采取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统一财政拨款,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学位,属于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能。东莞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向有关部门做好购买学位工作的指导工作,统筹和协调相关部门有序进行。教育局部门负责购买学位的工作组织实施,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下拨购买学位所需经费。购买学位所需经费的预算、拨付和使用管理则由财政部分统筹。民办学校的主要责任在需要按要求在购买学位管理系统做好购买学位学生注册入读信息的录入工作,并做好上报。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的入读对象是通过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家长们可以根据东莞市积分入学的程序进行申请。东莞市在2018年正式取消积分入户,放宽入户限制,意味着更多学生以户籍生方式入学就读,那么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的学位也会越来越少。本研究是以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以东莞市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为切入点,论述以政府购买学位的方式推进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的成效以及对相关问题的建议。笔者从研究背景、国内外现状出发,在理论基础上分析东莞市教育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存在的差异,以东莞市政府为例的政府购买学位的政策实行情况,结合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数据和笔者在公办学校工作的经验,深入了解东莞市现在的随迁子女的入学情况,分析政策的可行性以及民众的认可度,了解东莞市小学的教师和家长的诉求,发现存在政府购买学位剩余、民办学校发展不均衡、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执行不力、缺乏有效的评价与监督的问题。对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研究东莞市对义务教育均等化发展的现状与发展。最后,笔者提出完善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几点建议:健全东莞市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解决随迁子女难入学的问题;改革政府管理,明确政府职能,逐渐向服务型政府发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治理,建立有效的责任与监督机制;优化政府的政策执行力,完善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机制;建立公平高效的财政投入机制,使得财政支出真正能够帮助随迁子女入学的问题;加快扶持民办教育,提高民办教师待遇;实行激励竞争机制,促进优质教育发展;加强民办学校监督,扶持民办学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