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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经成为我国的国家发展战略,在这个发展战略的指引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将成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在这个过程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因为轻资产而带来的融资难进而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日益凸显,商业银行作为我国与实体经济紧密联系的金融融资的重要平台,采用“投贷联动”模式,改变传统经营思维,用投资的视角审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对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采用综合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分别研究了国内外“投贷联动”的业务模式,在分析了我国银行业经营模式及监管制度体系的基础上,研究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中对“投贷联动”业务的限制及现有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我国不允许商业银行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或者进行股权投资。在这一条款的限制下,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交易模式过于复杂,且不能合理计量“投贷联动”业务的风险及收益,大大限制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因此,对现有相关法律制度及监管规则进行修订迫在眉睫。针对此问题,本文分别从欧洲、美洲、亚洲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分析了其“投贷联动”法律及监管制度,并对各国的实践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法律及监管规制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