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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作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种法定证据类型,以其广泛性、不可替代性在审判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现行立法的缺陷及法治环境的缺失.导致在实践中证人拒绝作证、不出庭作证、作伪证等现象大量存在。这种现象既严重影响了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又影响了审判程序的正常展开,给我国民事审判程序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造成很大障碍,也给司法公正的实现带来挑战。因此我们应该对现行证人制度加以探讨、分析,改进和完善,以确保证人制度能发挥着其应有之作用。本文从证人制度的基础理论出发,从实证层面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人制度进行了深度分析,并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制度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证人制度的基础理论如证人概念、证人证言特征、证人的法价值等进行详细阐述。通过第一章的介绍构建起全文写作的理论基础和逻辑支点。第二部分立足于分析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制度的运行现状及其成因,通过数据统计来分析证人制度运行不畅的表现方式,再从证人制度本身的缺陷及我国法制环境缺失等因素对我国民事证人制度进行了深度分析。第三部分主要是探讨如何对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制度进行革新和完善。从制度层面对证人制度进行再设计,如证人角色的定位、证人资格的审查、证人作证豁免权的设立、证人出庭作证程序的规范化、证人伪证行为的确认与惩罚等等。第四章从证人权益保障层面就如何加强证人权益的保障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如加大证人权益保护的立法力度及司法实践可操作性、完善证人因作证之经济损害求偿机制、扩大证人权益保护的对象和范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