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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已有人工智能机器尽管在运算速度等方面大大超越于人类智能,但仍有许多智能研究者否认它是真正的智能。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和心灵哲学等学科从不同方面作了大量探讨,建立了许多新的智能理论和模型,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走出困境。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在人工智能研究领域,仍有一些纵横交错的哲学问题得不到清晰的认识。这主要包括了以下问题:第一,智能以何种方式存在?这一问题又主要包括了这样几个子问题:智能有何所指?智能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等问题;第二,智能的实现何以可能?换句话说智能实现的条件有哪些?这些条件在一起如何相互作用就产生了智能?第三,人的智能能否被复制等等。纵观这些问题,既涉及到对智能的本体论地位、认识论意义等问题的回答,也涉及到智能的应用问题。因此,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不能仅仅来自哲学思辨,也来自于科学的实证研究。在今天,已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哲学、现当代科学成果为智能的哲学研究已经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智能研究的跨学科性使得问题的解决尤为困难,并造成了现实上各学科在相关概念应用上的混乱。为此,文章第二章首先借鉴当代语言分析哲学方法,对当前广泛使用的“智能”、“自然智能”,“人工智能”三个关键词进行必要的语言分析,以确定本文所探讨之概念、话语基础,并尝试从语言分析哲学的角度回答智能的所指,即智能的存在状态,澄清其本体论的地位状况。随后,再进一步地梳理哲学、科学中重要的智能理论。通过这种地毯式地研究可以看到,当今众多的智能理论的核心假设均以民间心理学为理论基础。所以,要推进智能理论的研究,就必须从民间心理学入手来清理智能理论。
文章的第三章则详尽地分析民间心理学在智能研究中的知识渗透,认为民间心理学乃是对智能进行合理阐明的病灶。在过去,人们对民间心理学中的智能理论的坚信不疑,从而使民间心理学的智能观主导了人们对“智能”的认识,并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和智能研究中。在对人们的每一项智能活动进行解释时,民间心理学已经成为人们默认的解释框架。不仅如此,由于人们在理解事物时“不可分离自我”的特性,民间心理学还成为潜藏于认知科学、人工智能等学科的重要理论预设。然而,人工智能等领域中的失败引发了当代许多哲学家对民间心理学的哲学讨伐。一场旨在消除笼罩在心灵之上的神秘性的哲学运动蓬勃发展,而建立在“灵魂”、“心灵”观念之上的民间心理学只剩一片废墟。民间心理学在当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构”,许多哲学家已经注意到其问题所在,取消主义者甚至积极倡导放弃之。由此以来,以其所提供的智能理论为基础而建立的人工智能发展框架已然成为人工智能发展的病灶。因此,要实现人工智能专家们的宏伟目标,必须选择新的智能模型。这种新的智能模型究竟是什么?毫无疑问,我们只能从分析人类的自然智能入手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文章的第四章试图从发生与发展的角度来探寻智能发生的奥秘,尝试建立关于智能的动态的发展观,并回答智能何以可能的发生学机制,为人工智能的发展寻找条件。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劳动创造了人。而推动人去从事活动的一切都要通过人的大脑。然而,大脑是一个进化与发展的产物,是人与大自然相互作用的结晶。因此,从“物”的观点来看,智能本身就是一个具有“发展”意义的概念。智能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进化过程。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人的智能表现受到两方面的影响:一是遗传因素;二是环境。先天条件与在环境中学习的结合才会使智能得以较为充分的发展。个体的智能“天赋”来自于上一代的“遗传与变异”,这种先天因素是一种潜能,而不是智能的全部。个体的智能表现在群体的实践活动中,彼此相互作用形成了作为一个“类”而存在的“种系智能”。“人”的意义在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逐渐展现,并最终使我们获得了“智能”,获得了对人的本质的认识,从而能够将“人”与他物区别开来。
文章的第五章从考察那些正面描述“智能”的重要哲学命题入手,在哲学分析中合理地描绘智能本身的面貌,尝试合理地阐释智能的结构,为人工智能的实现找到合适的智能模型。首先,源于智能发生机制的不同而出现的人和他物,最终也表现出不同形式的智能特征。前者是源生性的,而后者是派生性的。因此,人并不是机器。“人是机器”这一命题的哲学意义仅仅只是在方法论的空间内有效。但是,在人与机器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到,意识是智能的本质特征,而意向性则是对于他物是否具有人的“智能”的最好判据。其次,现代科学已经进一步证明了意识是大脑的属性这一基本结论。因此,在民间心理学中盛行的“小人”理论也就该寿终就寝。人的智能表现并非独立的心理世界中的“小人”所为,而只不过是物质的相互作用而已。那么,究竟可以如何来描绘智能的结构呢?这无疑只是一种探索性的工作。由于现代科学的发展限制,哲学就不得不暂时担负起这个神圣的义务。物理符号表征系统、联结主义的动态网络系统等等并不是对智能的结构进行描述的最好的理论选择。分布式是一个较接近人类智能的、恰当的智能结构。这一描述贯穿着发展的理念,强调了“运动”对于智能表现的重要意义:正是在动态地相互影响与作用中,智能得到了充分地表现。
从以上研究出发,文章第六章则将把前述的哲学理论认识扩展到人工智能的具体实践方面,检视并澄清当前智能理论研究的种种误区,探讨从自然界中人的智能到人工智能的理论可选项,并尝试回答人的智能是否能够被完全复制这一问题。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指出:“对于现今的自然科学来说,辩证法恰好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因为只有辩证法才为自然界中出现的发展过程,为各种普遍的联系,为从一个研究领域向另一个研究领域过渡,提供了模式,从而提供了说明方法”①但是,在实现人工智能的途中,却往往因为错误的理论假设而使研究者面临着一些艰难的选择,无法找到新的出路。首先,传统的人工智能研究者完成了一个巧妙的转换,他们以对纯粹心灵的认识替代了对于智能本身的分析,并将智能看成是对心灵活动的描述。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从一开始就撇开了智能的现实条件,所以注定了在联结主义出现之前传统人工智能的必然失败。其次,无论是从个体还是从群体来看,智能的基础条件是经过进化的人脑。因此,人工智能必须完成与心灵的“切割”,转而从“人工进化”来探索人工智能的发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工智能就没有哲学限度。在亿万年的进化中,智能的进化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推导的问题,而最终成为一个经验的问题、实践的问题。强人工智能认为,机器可以获得与人一样的智能。很显然,从已有的理论分析来看,这不可能实现。但是,对于弱人工智能而言,却并非难事。
文章的最后部分是本文研究的结论与展望。一百多年前,恩格斯认为,“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①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这样描述了人的智能与人的智能的产物的关系:“自然并没有制造出任何机器、机车、铁路、电报、自动纺织机等等。它们都是人类工业的产物;自然的物质转变为人类意志驾奴自然或人类在自然界里活动的器官。它们都是人类的手所创造的人类头脑的器官;都是物化的智能。”②由此可见,智能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获得了它的全部意义。对于智能的任何研究,绝不能单纯只是从个体的“心灵”或是智能机器本身去研究,也不能只在科学或哲学领域内自说自话。任何仅仅从主体,或者仅仅从客体的而展开的智能研究都必将最终走向失败。
纵观历史,不难发现,首先,从智能世界分化出人工智能与自然智能不仅仅是科学上的一种飞跃,同时也是哲学上的一种进步。随着人们在哲学上对智能世界的深入反思,人们也将获得更多关于人的本质的认识,以及关于人与世界的认识。其次,现代科学与传统哲学观点的激烈碰撞为哲学创新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哲学家寻找关于人的智能、人工智能等智能研究的共同的、稳固的哲学基础的征程的序幕悄然拉开,这不是一个结束,而是一个新的起点。科学并没有使形而上学死亡,而恰恰是它以更高的效率推动着科学的形而上学稳步前行。新的哲学观点随着科学技术的更新而诞生,同时,又以先驱者的姿态,为了科学的发展具有更严密的逻辑道路而不断努力。“过去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③在科学与哲学共荣的道路上,这一宣言必将灼灼闪耀着真理的光芒,这种光芒不仅为人工智能的研究指出新的道路,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智能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