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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治理是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治理应社会发展需求而产生,其方式及内涵随社会的变迁而改变。回顾乡村社会变迁,在全面体制改革和多元文化冲击的双重作用下,乡村公共精神不断流失,集体认同遭遇断崖式下滑,文化认同弥散,乡村中的个体行动逐渐摆脱公共舆论的桎梏,随心所欲的生活方式在本就缺乏法律意识的乡村成为了最大的不稳定因素。由此看来,在不断调适乡村治理体系过程中,文化治理不容忽视。实现乡村治理有效关键在于村民是否自愿合作和对权威的自觉认同,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发挥文化的潜在价值与作用,发挥文化治理的效能。在实践层面推动文化治理有效就必须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并存的主体架构,并推动其在各自确定性的行动范围内展开主体间的互补配合型行动,从而有效发挥乡村文化的治理性功能。乡村文化治理有别于其它治理方式之处,就在于在实践中它可以发挥文化特有的包容性、极强的渗透性和超强的聚合性,以此作用于政治、经济、社会等多项领域,实现多领域的共同发展。本文以山西省L村文化治理实践为研究蓝本,首先,梳理其治理理念从无到有以及理念外化为制度的转化过程,从而探讨该村走上文化治理之路的缘由。其次,通过分析该村文化治理的主体架构及实践行动,厘清乡镇政府、村党支部、村委会、市场、社会组织、村民个体的多元参与格局及其配合协作运行机制。再者,从纵向和横向两维度分析其治理效能。纵向维度,多元主体配合参与治理,以文化为纽带在乡村铺设治理网络,完成了文化治理的体系架构。横向维度,乡村文化治理效能惠及政治、经济、社会等多项领域,实现了文化治理效能的辐射。双效合力,使乡村文化治理有效成为了现实。最后,分析得出乡村进行文化治理还须具备关键因素,经济基础是实现乡村文化治理有效的前提,理念制度是实现乡村文化治理有效的关键,根柢文化是实现乡村文化治理有效的内生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