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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股权制度与发达国家存在着众多的差别,也存在着很多问题。我国应当改革股权制度,以促进公司制度的完善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股权制度世界化的难点主要是股权分置问题,还有关于股权的基本认识、股权与债权的关系等问题。我们应当以公平为基础解决相关问题。股权是具有所有权性质和经营权性质的一种独立权利。股权与债权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权利,各有其特殊性。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的权利义务不平等。股权分置,是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难点问题,而不是根本问题。中国证券市场的根本问题是利益、观念和科学决策问题。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必须以公平为基础。以补偿方式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缺乏公平。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必须解决同股不同价的问题,应当以公平为基础。股权与债权具有某些共同的属性,这就使得债权能够转为股权并且股权转为债权。我们应当认清股权与债权的个性与共性,为股权转债权的实践作好理论上的准备。我们应当解决好股权转债权的适用条件、股权转债权的范围、股权转债权的比例、股权转债权的程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