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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里,各种区域问题影响着区域的整体发展。而在1990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对区域规划的内容、深度和编制未有明确的规定。县是我国行政区划设置的基本单位,又是国家行政管理相对完整的基本地域单元,是经济、社会和物质建设的三位统一体,是我国城乡交融最为明显、直接的一种地域空间,县域城乡空间正在形成城乡协同发展的新的经济与社会网络。县域规划作为这样一种介于省(市)域规划和镇域规划之间的特殊的地域空间类型,可以作为我国当前区域规划的突破口。
传统的城市总体规划从一个封闭的用地范围无法解决城市发展的各项用地,而体系规划又停留在宏观的指引和控制层面,无法从操作层面上落实用地。同时,各专项规划从各部门的技术角度出发,缺乏空间上的整体协调。论文通过对相关规划的对比研究,提出编制县域总体规划的概念。
县域总体规划作为各项规划的统领,目的是落实县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区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协调县域内各城镇总体规划,整合文教卫体、旅游、交通、水、电、气等专业部门规划。论文主要结合已经完成的县域总体规划实例,提出县域总体规划编制的对象、内容、方法、成果等建议,试图统一县域总体规划编制的标准和规范,以便可用于指导县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在此基础上,论文进一步分析当前县域发展所需重点解决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