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吉林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中部,是国家粮食的主要产区之一。其优越的区域条件和政策助力,推动了吉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近年来,吉林省经济始终保持较为稳定发展趋势,2018年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253.81亿元。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总动力3102.1万千瓦,农业机械拥有总量749.6万台,其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大型农业机械拥有量145.4万台。农业机械作业耕地面积5029.1千公顷,占耕地面积比重81.1%,机械收割面积3585.6千公顷,占播种面积比重57.8%,机械播种面积5230.3千公顷,占播种面积比重84.3%。与此同时2017年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50.44元,其中工资性收入3018.33元,经营净收入7399.82元,财产净收入289.07元,转移净收入2243.21元。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经营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为主,其中,第一产业经营性收入最高。2017年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农业方面达到5981.21元,林业380.11元,牧业651.31元,渔业仅为4.49元,工资性收入占比第二位。由此可见,农业是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吉林省农业的发展对吉林省农村居民经济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是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式,而农业机械化则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因此文章对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对吉林省农村居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对吉林省地域条件、农机化发展进程以及结合吉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规模、发展结构以及作业水平对吉林省农机化发展持续进步的现实情况进行分析。其次,分析吉林省农村居民的基本收入情况,从吉林省农民收入的四大主要来源出发,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以及转移性收入。第三,对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水平与农民收入之间进行机理分析,对于吉林省而言,农业机械化能够有效推动吉林省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加,但对于具体的收入来源存在差异。对于吉林省农村居民农业收入而言,机械化水平的提高能够有效促进农村居民农业收入的增加,但当机械化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农业机械化代替了原有的农业劳动力,导致农村居民农业收入的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务工促进了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因此对于非农业收入而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与非农业收入始终保持正向增长关系。第四,通过实证模型对吉林省农业机械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验证,结果与以上结果保持一致。最后,根据研究结果提出推动吉林省农机化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的相应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加强农业生产规模化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利用水平;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拓宽农机购置融资渠道;加强人才管理,促进农业机械科技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