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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实行资本项目可兑换,首先要搞清其内涵和外延。本文第一章综述了现有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定义和存在的问题,并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法律框架下的经常项目可兑换概念入手,分析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内涵和外延,推出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新定义,即“对跨货币区边境的资本交易及其相关的支付、转移、收入,经常性交易的收入,以及上述所有项目涉及的兑换避免限制,取消歧视性税收、补贴和单独货币安排。”随后对资本项目可兑换与资本项目自由化等概念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比较,分析了IMF、WTO、经济合作组织(OECD)、欧盟对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要求。 第二章综述了金融市场化理论,20世纪70年代拉美国家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失败促成了从第一代金融发展理论到第二代金融发展理论的演变,后者认为,只有在国内金融自由化和贸易自由化都取得实质性进展之后,才能实施对外金融自由化 包括资本项目可兑换。接着研究了西方国家的货币自由化进程:选取拉美的智利、阿根廷以及亚洲的印尼、马来西亚、印度,研究发展中国家的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以捷克和俄罗斯为正反案例研究转轨国家的可兑换进程,总结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经验和教训。 第三章,针对中国加入WTO在即的新形势,研究WTO与外汇事务的关系,分析了WTO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TRIMs)》、《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金融服务协定(FSA)》的相关规则及其与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关系,指出,加入WTO后,中国将面临WTO对部分资本项目的管辖。 第四章分析了中国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利弊,利益在于:促进金融深化和经济发展,减小管制成本,推动改革开放。风险主要有:放大原有扭曲,加大宏观经济不稳定,减少政策空间,增加金融体系不稳定。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条件是:微观经济主体的塑造;财政纪律的加强;稳健的金融体系和有效的审慎监管;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合理的税收体制和强有力的税收征管。 第五章探讨中国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步骤。作为发展中国家和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中国应当选择循序渐进的模式,应当将资本项目可兑换作为金融改革一揽子计划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统筹考虑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配套措施和内部次序。配套措施是: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财政管理,严格财政纪律;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会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政革税收体制。内部次序是:首先,开放直接投资流出限制;其次,改革强制结汇制;再次,根据WTO承诺开放直接投资流入;第四逐步开放股票市场;第五,引入外债准备金制度;第六,放松海外投资限制;第七,逐步开放国内债券市场;第八,开放货币和外汇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