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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治理中的民间组织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尤其是随着新农村建设中组织主体缺失问题的进一步凸显,民间组织再一次引起了政府和学界的关注。国家提出要“让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但问题是新农村建设“为谁而建,由谁来建”?9亿多已“原子化”农民显然不可能自己“组织起来”;许多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由于乡村治理体制的“统合化”和农业税的免除等历史和现实原因,亦无法独自承担整合资源、组织动员农民进行新农村建设的重任。随着民间组织力量的兴起,我们把建构和培育新农村建设组织载体的目光转向中国乡村治理中的民间组织,尝试寻找能够承载新农村建设和乡材治理的民间组织资源。本文以徽州地区两个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湖坦、昆溪两村老年协会的比较研究为例,采用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结合两村老年协会个案所蕴含的地方性知识及乡土经验,探讨徽州民间组织的建构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和意义。
本文在详细描述两村老年协会的组织内部结构、运行机制和活动情况等基本状况的基础上,对两村老年协会进行了比较研究:一是借鉴贺雪峰教授在分析村庄性质时所建构起的二维分析框架,对两村老年协会中乡村精英群体的联合方式和社区记忆的利用程度进行了比较;二是从两村老年协会与各自村级组织的关系维度进行了比较。基于湖坦、昆溪两村老年协会的比较研究,本文认为,徽州民间组织的自组织建构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整合功能:一是功能上的整合既满足了农民表达、维护利益和社区参与的需求,又提供了整合体制外乡村精英、吸纳募集资源的平台;二是意识上的整合,诸如昆溪村老年协会这样的自组织建构在一定程度上复苏了还未离场的社区记忆,并在现实中发挥着意识的整合作用。本文还认为,影响徽州民间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因素非常复杂,宏观的经济、政治制度和地区之间的文化差异等都会对其产生影响。而徽州民间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是在微观村庄权力的场域下,在一起起事件中通过与村级组织的博弈和合作实现的。因此,如果想把握影响徽州民间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因素,还必须从徽州民间组织中乡村精英群体的联合方式、徽州民间组织对社区记忆利用程度和与村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张力等微观的视角,来理解这些共同影响徽州民间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因素;本文依据两村老年人协会所展示的乡土经验对治理理论进行理论上的反思,并对两村老年协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分析,在此基础上,寻求对策。
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二:一是以往国内、外对于中国乡村精英群体的研究大多将乡村精英局限于一个或多个乡村社会中进行静态研究,从而忽视了乡村精英在城乡之间的动态流动所产生的作用及影响。有的文章虽然也关注到了在中围部分农村地区出现的乡村精英向城市迁移的现象以及迁出地所产生的影响,但是对那些从乡镇乃至地区一级退休返乡的老干部和老教师等精英群体的关注则阙如。而中国当代乡村社会的许多问题,往往回避不了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注。所以,本文的第一个创新之处就是注意到对这些由城返乡的徽州乡村精英进行研究的意义,并较全面地分析了这些乡村精英由城返乡的原因及其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二是本文在借鉴贺雪峰教授关于“徽州村治模式”悖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对其提出的“积极分子”进行了概念上的修订。贺教授依据其在湖坦村看到的“积极分子”的状况就认定徽州的“积极分子”只停留在“建构一个积极分子互动的网络,并以此网络来约束公权力”的松散型联合阶段这一观点,是值得商榷的。笔者依据在徽州昆溪村的实地调查认为,占有优势资源的“积极分子”依据其联合方式的不同,还可以进一步区分为“松散型”和“紧密型”两种精英群体。积极分子中的“紧密型”精英群体之间不仪仪形成了较为稳固、长效的互动网络,而且通过自组织的建构方式,越来越多的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