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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12月份提出要深化国企改革,清理僵尸企业,“僵尸企业”这一崭新的名词逐渐为人所熟知。僵尸企业是指那些经营不善而濒于或已经陷入资不抵债状态,但依然可以获得政府和银行等的信贷帮助而继续存活。僵尸企业自身的资产负债率很高,债务违约问题频发,资金周转困难,对于社会来说又占用着大量的资源却不能产生与之相应的经济效益,扭曲了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面对各式各样僵尸企业接踵而至的债务违约,如何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处置方式并妥善权衡各方利益,是摆在企业、政府和社会面前的难题。僵尸企业债务违约问题频发,违约处置模式主要有三种:破产清算、破产和解、重整,每种方式都有各自适用条件及优缺点,总的来看选择重整模式的企业居大多数,因为重整的优势在于它给予了陷入困境的企业重生的机会,并且运用多种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对债权人的偿付比例,受到了债务人、债权人、股东、投资者、政府等各方面的欢迎。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用于重整的处置模式,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对于那些存在救活价值、自身优势明显,只是随着外界环境、供需状况急剧恶化而经营不善、濒于破产的企业来说,更适合采用重整制度。本文以云维股份为例分析其债务违约及其处置模式,探析违约现状、原因及重整详情,为相关企业提供借鉴意义。本文在对云维股份做了僵尸企业认定之后,首先分析云维股份债务违约现状,存在着债务规模高企、偿债能力恶化、债务结构复杂等特征。其次从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视角分析债务违约的成因,发现煤化工行业产能过剩、政府干预、银行长青贷款、企业盲目扩建投资、盈利能力等财务状况恶化是其变为僵尸企业的主要原因。接着从宏观政策、企业自身资源禀赋、偿付比例、经济社会影响方面探析了债务违约处置方式选择重整的原因。之后具体分析了重整的五大措施和结果,并提出了相关启示,包括多元化偿债模式、有序清偿、剥离低效资产有助于去产能等方面。最后在整体上给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总结,一是加强僵尸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二是转变政府“干预”方式,政府不仅在事前要明确企业定位再“干预”,在事后也要利用自身资源和平台帮助企业脱困;三是遵循“因企施策”原则。以上这些为日后处理僵尸企业债务违约事件提供较好的经验,为我国化解产能过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新的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