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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是中国古代地方官吏任职籍贯回避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籍贯回避是历代地区回避中最重要的,也是很普遍的一种回避类型,它是对官吏在本籍贯所属区域内任职进行限制的一种制度。 尹湾汉简出土之后,《尹湾汉墓简牍》所载的《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详细记载了西汉东海郡长吏的现任官职、籍贯、姓名、原任官职以及升迁途径,《名籍》为研究西汉的地方官吏任职籍贯回避制度提供了丰富的资料,笔者主要利用尹湾汉简中的简牍材料,结合传统文献史料和其它已经出土的汉代简牍,从全面完整的角度重新论述归纳西汉时期地方官吏任职籍贯回避,归纳总结出四点结论: 一:西汉时期,郡县长吏不用本县人,且不用本郡人,但是以临近郡国为多,而且内郡县长吏官职很少任用边界诸州人士担任。 二:州刺史从事史由州长官在本州内征辟任用,不限郡但是限本州;郡太守文学属吏没有籍贯限制;郡县属吏皆用本郡人,但是需要回避县。 三:王侯国相由皇帝任命,多以有功之臣或者才能出众的人担任;王侯家丞的任职籍贯是有限制的;百石以下的侯家臣的任职籍贯限制是诸侯王在本侯国内征辟属吏。 四:盐铁长吏不得任用本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