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今社会,科技的迅猛发展推动了家用电器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企业为取得竞争优势,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工作,以期在最短的时间内占领市场,这使得家用电器缺陷产品出现的概率大大增加。本文通过对产品召回制度进行理论分析,讨论我国家用电器产品召回制度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对完善我国家用电器产品召回制度提出一些建议。本文除了前言部分,共分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论述产品召回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及主要原则,分析了产品召回制度以保护消费者为最终目的并体现社会本位、追求实质公平的社会法学理念,另外本章还对召回制度中相关概念进行了简要辨析。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现实背景以及立法体例,作者介绍了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历史以及相关立法,通过分析我国立法传统对于完善产品召回制度立法给出建议。第三部分通过比较法研究方法,从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分别论述了国外各主要国家的家用电器产品召回制度。这一部分作者首先概括性介绍了各发达国家家用电器产品召回制度的大体现状,接着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通过分析美国、日本、英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家用电器召回制度,以期为构建我国家用电器产品召回制度提供借鉴。第四部分重点阐述我国家用电器产品召回制度,并在此论述的基础上对于我国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立法、相关制度以及对于家电行业企业如何应对提出建议。作者首先分析了我国家用电器行业的具体现状,论述我国家用电器消费者在面临可能对其人身、财产安全产生损害的缺陷产品时,可能寻求的救济方式,以此为基础提出构建并完善我国家用电器召回制度的迫切性。作者解析了《家用电器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若干需要细化的部分,并建议完善包括集体诉讼制度、产品信息搜集制度以及产品召回保险制度在内的相关体系建设,以支撑家用电器产品召回制度的顺利实施。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作者深刻感觉到我国亟待建立和完善家用电器产品召回制度,以有效保护消费者,平衡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