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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个人的生命旅途中,难免会患上疾病,需要医师为其治疗。于是,患者便与医疗机构之间形成医患关系。然而,医疗行为有一定的试验性和人身侵害性,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这种侵害的风险也在加大。在我国,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如何正确规范医患关系,平等地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法律课题。医患关系有着较强的特殊性,长期以来,医患关系是否属于消费关系?医患关系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学术界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并未形成统一的意见。由此,医患关系问题不仅成为社会民生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而且在理论上也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难题。鉴于此情况,本文从讨论医患关系及相关概念的界定出发,集中探讨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并专门研究医患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中最为重要的医方的说明义务及患方的知情同意权,最后结合医患关系法律性质,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医患关系的完善,文章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从分析医患关系及其相关概念入手,探讨了医患关系的基本内容及医患法律关系的构成。说明了医患关系所包含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对医方和患方进行界定,阐述了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 第二部分充分论述了医患法律关系的性质。通过对国内外的研究情况进行阐述与分析,提出笔者医患关系属于消费关系的观点。 第三部分对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针对性的研究,主要讨论了医方的说明义务和患方的知情同意权。将这一相对应的权利义务中的相关内容逐一讨论。 第四部分浅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医患关系的完善。首先提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医患关系的原则,然后主要针对之前讨论的医方的说明义务和患方的知情同意权问题,提出应当完善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