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已由“投、建、管、用”一体化的模式逐渐向“投、建、管、用”职能分离的模式转化。近年来,全国各地均已开始推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的试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国务院于2004年7月颁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明确指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推行“代建制”的目的,就是通过专业化的建设项目管理,最终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代建制”的产生是我国政府对投融资体制进行改革的产物,是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一种有益探索,也是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一种制度创新。 本文的研究主要旨在用于项目的管理上,即可以帮助业主更好的选择代建制单位,也可以使代建制单位更好的进行项目管理。首先介绍了“代建制”这种新的项目管理模式的由来、国内外的研究状况以及研究“代建制”的意义,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了“代建制”的定义。论述‘委托-代理理论’,是对代建制这一模式经济学方面有利的论证。在此基础上采用定性、定量的方法对比分析“代建制”与其他项目管理模式的相同点以及不同点以及代建制的特点、适用范围以及它在政府投资非盈利项目中运用的优越性。在本文第三章中,主要是对代建制项目管理的目标管理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主要从代建制的合同结构、组织结构以及项目的三大控制目标等方面进行阐述,从而提出适合代建制项目管理的相关管理方法以及这一模式运行的相关程序。 最后根据民主党派大楼工程实例来证明运用代建制项目管理的这一新的项目管理模式,从而说明在我国政府投资中推广“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的可行性以及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