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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长、个人收入的普遍提高和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证券投资中的委托理财合同实践也日益增多。在美国等发达资本市场中,委托理财业务早已开展得甚为普遍,而且较为规范、专业。然而我国证券市场较为年轻,我国的委托理财合同的实践存在一定问题,对委托理财参与主体甚至整个证券市场带来法律风险。由于专门调整委托理财合同的法律规范基本上仍处于空白状态,相关的配套措施也没有跟上,导致其在产生之初即由于缺乏规制而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在股市跌宕的情况下,其留下的隐患终于爆发出来,在对于此类纠纷的审理过程中,普遍地存在着对所涉合同的法律性质的定位不准确、保底条款效力争议,行为规范、监管制度、责任制度等配套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时间较短,委托理财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更是新兴事物,如何准确地以通过完善相关立法指导司法审判工作、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中的委托理财合同,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全文的结构分引言和正文,正文又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部分。第一章首先交代我国证券市场中委托理财合同的现实概况,从其概念和兴起原因入手,分析目前我国证券投资中的委托理财合同对委托人、受托人及整个市场带来的法律风险,进而分析法律风险的根源在于对重要的基础问题存在争议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 第二部分是问题的分析部分。第二章针对证券投资中的委托理财合同存在的前述问题,首先分析委托理财合同法律关系的基本构造,探讨其法律性质。第三章对委托理财合同中的重要问题——保底条款的效力问题展开深入研究,这一部分介绍保底条款的概念和分类,并从实证角度剖析我国立法及司法现状,最后辨析在我国法律上对保底条款的效力问题的应然选择。第四章是在前述讨论的基础上,展开比较法研究,对域外一些相关立法例进行分析比较,以期作为我国立法的参考和借鉴。 第三部分是问题的解决部分。第五章通过综合前述分析,首先提出明确委托理财合同法律定位及保底条款效力之立法建议,并从行为规则、监管规则、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等角度探讨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委托理财合同制度的完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