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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理念深入人心,网约车发展迅速,以智能手机、移动网络和各种约车应用软件为媒介的租车模式逐渐普及,作为一种新型的载客营运模式,网约车具有很多传统出租车无法比拟的优点,开创了客运的新时代。但由于网约车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行业规范尚未完善,法律规制也相对滞后,立法和监管的缺失导致该市场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相应的民事纠纷案件的解决成为难点,这些都成为阻碍其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也对司法审判的效率和公正提出挑战。目前我国学者对网约车的研究大多局限于监管和行政措施等方面,对其具体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问题研究则较为浅薄,而这个问题是司法审判的关键,很可能成为制约司法实践的瓶颈,为保证司法公正,科学合理解决网约车损害赔偿问题,研究并完善我国网约车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包括如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从三个方面分别阐述了构建网约车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时代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完成论文写作采用的研究方法、创新之处。第二部分是有关网约车基本概述,首先界定网约车的概念和经营模式;其次阐释分析了网约车发展的现状并对迅速发展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阐述了现阶段国家与地方立法问题。第三部分是我国网约车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分别从网约车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问题、损害赔偿责任的分配问题、以及保险责任问题三个角度进行分析。第四部分针对网约车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此制度的具体建议,首先对需要坚持的原则加以概述,其后提出完善网约车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规则、完善网约车损害赔偿责任分配制度、构建网约车专项保险理赔制度。虽然网约车损害赔偿纠纷不断,在案件审理和责任认定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但正如传统出租车模式一样,只有填补立法空白、加强监管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对其进行管理和规范,网约车模式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