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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什么是舞剧”这一设问开始,首先通过对舞剧这一概念的不同视角进行界定与分析,从综合说、戏剧说、舞蹈说等不同角度来探析什么是舞剧,最终总结出舞剧的本质。笔者认为舞剧就是“借事抒情”的表现性舞蹈样式。第二章是对舞剧本质属性和美学特征的阐述与分析。笔者认为抒情性是舞剧的本质属性,叙事性是舞剧的功能表现属性,表现性是舞剧艺术的本质特点,并就舞剧叙事和表现性的理论层面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结合之前的论述,笔者认为戏剧性是舞剧艺术的美学特征,并就如何理解舞剧的戏剧性,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笔者认为舞剧的戏剧性体现在外在行动的情感内化,是内化后的行动之间所构成的情感和结构表达的张力构造,这一张力构造又通过不同情感之力的舞蹈动作呈现出来,产生出情感和视觉的双重表现力。第三章和第四章是由论述舞剧艺术的本质特征所衍生出来的对舞剧叙事和舞剧语言等舞剧艺术规律的理论阐述和分析。笔者结合叙事学的相关研究成果,结合舞剧叙事的特点,对叙事学理论进行转化,就故事、事件、情节、结构、人称等和舞剧创作实践紧密相关的概念和艺术实践方式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从而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第四章舞剧语言的建构中,笔者首先提出了舞剧艺术表现和传达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舞蹈动作及特定舞蹈动作的不同形式的组合,通过特定情感环境的创造,在舞剧戏剧性的结构思维之下的一种语言表达。它类似于语言,实现了语言的某些功能,但本质上不属于语言,是一种类语言的形式。在这一基础之上,笔者结合中外经典舞剧作品,通过对不同舞段和独舞、双人舞、群舞等不同形式的舞蹈分析,阐述这些舞蹈动作是如何一步步实现语言的功能,实现叙事与抒情的艺术表现的。第五章主要通过对西方芭蕾和中国舞剧的发展历史、创作思想和观念的系统梳理,整理出作为艺术实践层面对于舞剧艺术自身的艺术特征和表现方式的体认和思考,另一方面也是对前面几章论述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