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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核心内容是概念的辩证矛盾,它多被后来的研究者认为是在辩证方法与唯心体系,客观内容与主观形式之间的自相矛盾。如何理解黑格尔哲学中自相矛盾与辩证矛盾的关系?以及由此推广开来,如何理解形式逻辑与思辨逻辑的关系?如何理解黑格尔逻辑学与作为整体的黑格尔哲学的关系?黑格尔哲学体系是众所公认的作为思想上一贯的整体,而在黑格尔哲学研究中出现的这些问题说明,我们对黑格尔体系的理解还缺乏某些关键环节。
历史与逻辑的同一,哲学史与哲学的同一既是黑格尔思想的重要结论,同时也是他的哲学展开的基本原则,这个原则的核心内容在于思想中普遍而且必然存在的矛盾。黑格尔通过哲学史的考察发现普遍矛盾,又根据哲学史的发展总结出自我意识的自身中介理论。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意识形态的发展过程中具体展示了这个自我意识的自身发展方法,并且将这个方法运用于思辨逻辑学的纯粹抽象概念的展开过程。因此,精神现象学中的意识形态发展史与逻辑学中的纯粹概念发展史具有相同的原则,这个原则的内容实质是思维的普遍矛盾,这个原则的形式表现是主体的以意识自身内容为对象的自身反思,是纯粹思维的以思维自身为中介的直接性。
思维的自身中介意味着思维是以主体自身的内容作为考察对象,在精神现象学中的对象是各种意识形态,在逻辑学中的对象是各种思辨概念,都是归属于主体意识自身的内容,也是作为意识自身的产物。因此逻辑学的对象与精神现象学的对象一样,都是意识的现象,意识现象运动的核心内容仍旧是思维的普遍必然的矛盾。矛盾观点是在逻辑意义上对于思想内容自在发展的自为反思,而现象观点则是在历史意义上对于思想发展的发生学阐释。对黑格尔哲学的矛盾学理解与现象学理解因此就取得统一性,黑格尔思辨逻辑学是观念论与现象学的同一。
黑格尔从精神现象学到逻辑学的哲学体系是一个思想一贯,不可分割的整体。做出这样的新理解,一方面,黑格尔哲学研究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得到了合理解释;另一方面,逻辑学作为概念与现象的同一,又昱示出黑格尔哲学与现代哲学现象学之间的内在关联,黑格尔哲学对于现代哲学发展具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