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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解决企业委托-代理矛盾的有效方式,股权激励于上世纪50年代诞生于美国,随后被众多西方企业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中并取得良好成效。相较之下,我国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其中的原因包括如下几点:第一,我国的股权激励起步较晚,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第二,由于没有较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许多企业照搬西方国家的股权激励方案制定出与其自身特色和环境因素不适应的方案。因此,我国的股权激励之路还很漫长,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和研究。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法对复星医药的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进行分析.:首先,本文分别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分析复星医药实施股权激励的动因;其次,伴随着研究的深入,本文通过引入与复星医药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相近的华润三九以及在制药行业综合数据排名第一的恒瑞医药作为主要对比样本,同时辅之以行业整体平均数据进行对比,来探究激励方案对公司财务状况、非财务状况的影响,得出复星医药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实施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的结论;再次,根据复星医药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的设置条件探究激励方案的实施可能引发的问题;最后,总结复星医药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优缺点,并根据优缺点提出相应的启示,进而为相关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