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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比较健全,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阻碍的作用。为此,要想使养老保险制度在人民生活、收入分配、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就必须对其进行深层次的完善。2014年2月17日,针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中的“新农保”与“城居保”,国务院将二者融为一体,实现了制度的统一。统一后的制度遵循了一贯的方针,在覆盖方面、保障方面、可持续方面都将实现进一步的发展,使居民的公平得到增强、制度的可持续得到保障。新的制度模式结合了实际,把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联系起来,个人、集体、政府负责资金的融资,待遇支付方面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养老金的发放则根据经济的发展状况再做相应的调整,同时政府加大了对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能够更好的服务参保的居民。山西省响应国家的号召,在全省将“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实施,切实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缩小待遇差距,使年老居民的养老生活得到保障,从而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奠定了基础。本文首先介绍了相关概念理论以及相关制度的发展历程;其次介绍了山西省两种制度合并实施的现状,从政策规定、运行现状、取得的成果三方面进行了介绍;再次通过与周边省份以及省内各个市区的比较,分析存在差距的原因,发现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具体包括:制度普及面不广,参保积极性不高;缴费选择抵挡多,人群观望参保少;激励机制不完善,参保人群不积极:监督服务待提高,调整机制待完善;保值增值需提高,统筹范围需扩大。第五方面介绍了国内外相关的实践经验;第六部分通过借鉴国内外相关的实践经验,从山西省的实际发展情况出发,选择各个市县的常住人口、GDP发展状况、城乡就业人员等指标来进行建模和分析,运用SPSS软件中的聚类方法中的ward离差分析方法,分析不同地区经济、社会、政治的发展状况,以此来研究养老方面应实施的非均衡发展模式;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对策,包括:加快制度顶层设计,构建多层次保险体系;提高养老金替代率,增强养老制度公平性;实施缴费比例制度,加大养老制度激励性;优化完善管理系统,提高养老制度服务性;改革基金管理模式,提升基金保值增值力。本文的选题紧跟国家经济大环境以及当今时代的发展步伐,只有解决好合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好中国目前以及未来更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才能消除城乡的二元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社会,促进和谐社会的长久发展。山西省的养老保险只有在中国已有发展形势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发展的经验,才能选择好合适的发展模式,从而为实现未来养老保险的一体化做出有价值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