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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广州市典型的乘用汽车涂装喷涂生产工艺,研究了汽车生产过程中涂装工艺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特征。参考美国环保局推荐的TO-14和TO-15测量方法,利用采样罐采样和预浓缩/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测试的方法进行测试与分析,定性并且定量得出该80多VOCs物质与含量。同时进一步分析了挥发性恶臭有机物的来源,探讨了该类特殊VOCs的治理方案。获得以下研究结论:1.汽车涂装喷漆内排放的VOCs主要污染特征物为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1,2,3-三甲基苯等多种三甲苯类物质,以及1,4-二乙基苯、1,2,3,4-四甲基苯、2-乙基-1,3-二甲基苯等多种四甲苯类物质,每种化学物质浓度范围在10-120ppm以内。它们主要来源喷涂中涂与面涂工艺的生产环节的排放。2.汽车涂装产生的恶臭成分以芳烃类为主,包括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甲基异丁基酮等,各种物质浓度范围0.001-0.1ppm。它们主要来源喷涂中中涂与面涂工艺的生产环节的排放。3.溶剂型涂料内含有大量VOCs,彻底的方法是采用涂料替代的方法-利用水性涂料替代油性涂料;而末端控制技术有燃烧法与洗涤法等技术。本文将提出了可以有效去除三甲苯类与四甲苯类等特征污染物的治理方案。4.本文的创新点是针对产生VOCs废气的汽车涂装喷涂工艺进行采样和分析测试,检测出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1,2,3-三甲基苯、1,4-二乙基苯、1,2,3,4-四甲基苯、2-乙基-1,3-二甲基苯等分子标志物,发现了在现有的汽车涂装喷涂技术下会排放出高浓度的三甲苯类与四甲苯类等恶臭特征VOCs污染物。由于目前国家并没有对三甲苯类与四甲苯类的VOCs作出排放标准限制,规避了国家环保执法部门的排污监控,因此必然带来严重的环境空气污染和恶臭扰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