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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资源在人类的经济社会中普遍存在。“公地悲剧”、“囚徒困境”等都说明了共享资源只能走向枯竭耗尽,但通过经验观察到的是现实中存在着大量成功实施自发治理从而改善共享资源状态的案例。在中国的转型阶段,住宅小区公共事务纠纷不断,但同时也可见业主围绕住宅小区共享资源进行自发治理并成功维持的案例。因此,对这些案例进行跟踪考察,从中发现影响住宅小区共享资源合作治理制度安排形成的因素,具有很大的价值与意义。
本文抽象刻画了住宅小区共享资源自发治理制度安排的形成过程,并对围绕共享资源产生交易的参与方进行决策分析,共享资源使用收益同时影响着共享资源群体成员(小区业主)以及外部主体(开发商及前期物业公司)的行动,从而影响着共享资源自发治理制度安排的形成。在理论设想的基础上,本文通过给出个体的效用函数建立理论模型,并对实际案例进行详细描述与对比分析,进一步验证并给出了本文的结论:住宅小区共享资源使用收益存在一个均衡范围,既使得群体内部在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有个体愿意充当“企业家”,同时又使得开发商及前期物业公司不会付出足以阻止“企业家”出现的成本,从而确保满足形成自发治理制度安排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