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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业法学的研究正在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重视。但长期以来,农业法学研究的体系化仍然不足,鲜有学者对古代农业法律制度进行梳理,进而展开系统的研究。而作为农业法学体系重要的一部分,古代农业法律制度对于整个农业法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大的意义。 基于此,论文以我国古代农业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但基于整个古代时间跨越度大,而且农业法律制度并不成体系,所以本文从农业法律制度体系的各构成的制度要素来对古代农业法律制度进行梳理和探究,并辅以朝代的界点进行制度界限划分,以形成完整的古代农业法律制度研究体系。论文在梳理古代农业法律制度思想的基础上,立足古代土地法律制度、古代农业赋税法律制度、古代农业标准法律制度、古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法律制度和古代农业环境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五个层面对我国古代农业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基本与当前占主导地位的现代农业法理论体系相一致,与之形成一定的对应。 基于我国古代的农业法律制度梳理,归纳出我国古代农业法律制度所具备的一个基本事实:法律形式不断变化;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个维度总结出不成文法向成文法转型和农业法律形式由“稳定”向“灵活”转变的原因;凝练出“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引礼入法,礼法结合;诸法合体,农业法未独立”三个方面的特征;最后,得出了本研究六个方面的启示,即从分散到完整:农业法律体系构建的价值选择;从国家到农民:新时期农民权益保护的价值升华;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时代永恒的主题;赋税:利益关系调整的重要工具;农业标准化和农业知识产权建设:我国农业资源保护的重要方式;传统文化:我国经济立法可利用的本土资源。 论文的创新点主要在于对我国古代农业法律制度进行了分类制度分析、系统性分析和标准性分析,打破了传统的古代农业法律制度研究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