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在现代社会的建设研究

来源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otato_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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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是根据村民自治的要求,由居于同一村落的村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制定的并共同遵守的各种行为规范的统称。村规民约是一种历史发展的产物,它独立于法律体系之外,并不是一种正式的法律规范,但它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矛盾纠纷解决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现代乡土社会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可行性。当前,中共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农村社会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谐农村的构建必须借助于村规民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针对当前村规民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拟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出发,对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对策,为构建和谐农村,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在内容结构上,本文由六个部分组成,除引言和结语之外,正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村规民约的概述,主要介绍村规民约的内涵、特点、内容、功能等;第二部分主要对村规民约存在的背景进行分析,乡土中国的文化土壤、“无讼”的传统、追求和谐稳定的社会心理、低廉的运行成本及其简便易行的特点都为村规民约的存在提供了必然性和可能性;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主要探讨在现代社会,尤其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村规民约在制定、实施及其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对上述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最后从规范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促进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互动与融合以及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村规民约贯彻执行等方面对如何进一步促进村规民约的完善和发展,推进村规民约建设探索可行的途径。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采用价值分析法、历史文献法、学科方法等多种方法,并从文化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视角综合分析,力求更深入的探讨村规民约的相关问题,为我国的村规民约建设和构建和谐乡村进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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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统上海区是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简称军统)在上海设立的一个外勤机构。1937年11月上海沦陷之后,军统上海区坚守上海租界“孤岛”,开展了多种秘密地下抗日活动,其中以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