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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5年,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提出,政府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目前,我国政府政策和法律都明确规定并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本文以来安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实情况为研究基础,经过分析将政府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中的角色进行定位,确立政府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有序的进行。本文首先介绍了政府在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的政治治理理论依据,通过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的政府引导方式分析,然后基于对来安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实地调研说明来安县目前土地流转的现实条件,以及来安县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阐述来安县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所取得的引导成效和政府引导的不到位分析,最后提出积极有序推进来安县土地流转的一系列举措。本文共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绪论主要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点几个方面。第二部分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理论和相关问题研究综述。这部分从农村土地流转等基本概念入手,通过多为学者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研究基础上,对农村土地、土地产权以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概念进行界定;接下来就是多为学者对农村土地流转目前的相关问题研究综述,以及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政府政策的引导的研究综述阐述。第三部分是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引导。这部分主要是探讨从政府的引导方式、引导依据两方面分析政府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的途径,以及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性。政府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的过程的主要是基于有限政府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以及社会保障理论三个方面;引导方式主要是行政管理方式、经济政策方面以及制定法律法规等方面阐述。第四部分是本文重中之重,以来安县为考察对象,针对来安县目前土地流转的情况,首先是来安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具备的主观、客观条件分析,然后是主要的土地流转模式分析,提出来安县目前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来安县农村土地流转需要政府引导。规范、有序、成熟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的建立,以及来安县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中的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必然需要政府的力量。第五部分是来安县土地流转中的政府引导分析。首先根据来安县在县政府的政策引导下所取得的主要成就,比如建立标准蔬菜基地,注入新技术、农民创收等方面;针对来安县农村土地流转现存在的问题说明来安县政府的政策引导不到位分析,体现在来安县政府引导中介市场不够完善,来安县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配套服务不多,来安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操作不规范,来安县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监督不到位。第六部分就是加快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提出完善政府引导作用的举措。做好来安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政府引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的中介机构、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加强土地流转典型案例宣传、建立政府推动的激励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准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