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的农村规划相对滞后,加上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的影响,造成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土地利用率低,大多数地区的村庄建设处于无序状态,这不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因此,研究如何对农村居民点进行科学的布局优化,使农村建设用地走向集约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甘肃省合水县为例,以合水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及社会经济统计数据为基础,进行了县域农村居民点布局及整理适宜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划分农村居民点类型,确定相应的布局优化方案,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农村居民点规划,提供了理论参考依据。主要内容如下:(1)农村居民点布局适宜性评价在农村居民点布局适宜性评价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研究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评价单元,并从土地状况、社会经济状况及区位条件三个方面构建农村居民点布局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应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影响因子的权重;应用ArcGIS9.3空间分析功能,确定合水县农村居民点布局适宜性分布情况。评价结果表明:合水县农村居民点布局受区域限制较明显,适宜布局区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09%;较适宜布局区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6.72%;勉强适宜布局区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2.19%;不适宜布局区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3.00%。(2)农村居民点整理适宜性评价在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两方面选取评价指标,构建农村居民点整理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应用ArcGIS9.3空间分析功能,确定各农村居民点的整理适宜性情况。评价结果表明:合水县适宜整理的农村居民点占全县农村居民点总面积的7.82%;较适宜整理的农村居民点占全县农村居民点总面积的49.54%;暂不适宜整理的农村居民点占全县农村居民点总面积的42.64%。(3)农村居民点布局优化方案根据合水县农村居民点布局适宜性评价及整理适宜性评价结果,将农村居民点划分为驻地型、中心型、保留型和搬迁型四种。驻地型居民点采用城镇化发展模式,逐步向县城或乡镇驻地搬迁;对中心型居民点进行整理和改造,经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现代化居民社区,向中心村发展;搬迁型居民点逐步向中心村搬迁,采用中心村建设模式;保留型居民点暂时保留现状,根据乡镇规划需要选择是否进行整理,可作为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后备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