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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实施宽严相济的开事司法政策。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是中国调整刑事政策的重要依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刑事法领域对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政治目标的积极回应。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总结以往刑事政策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运而生,体现了社会形势发展变化的新要求,体现了党和国家在新时期解决社会问题的新思路和对刑事政策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发展和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质,是对刑事犯罪实行理性的区别对待,既要有力惩罚犯罪,维护法治的严肃性,又要尽可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合理地组织对犯罪的理性反应,不仅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也有助于促进民主法治,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因而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我国当前应对犯罪的基本策略思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该政策的确立必将引起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一系列变革,而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也必须对这一政策予以回应、体现和贯彻。然而,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衡量我国现行的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等各方面,应认识到该政策在其实施过程中存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拟在理论论证、揭示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应对之策。
和谐社会理论是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法领域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中国刑事法治发展的方向。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是中国刑事法治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中国刑事政策演进与发展的本土性,决定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一个主要为中国刑事法学界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自被提出和确立以来,刑事法学界给予了高度关注,展开了广泛研究,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政策的贯彻实施也受到刑事法律实务界的响应并付诸探索。但是,理论研究总体进程上尚处于起步阶段,研究中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简单化倾向,突出表现为大多集中在政策调整、政策定位、政策内涵、政策实施某一方面的个别研究,存在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现简单理解为立法的完善或者司法的贯彻问题,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历史演进、社会基础、内在涵义、价值追求、现实障碍、实现机理等一系列重要而关键的问题未予足够的重视,缺乏深入、系统、整体的研究和把握。特别是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执行方面的理论研究还极为贫乏,停留在对国内刑事立法和制度的批评以及对西方现有制度的移植和引进,尚不足以形成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系统研究。刑事立法、司法机关的贯彻多表现为倡导性的号召和要求,具体有价值的、可操作性的实质性措施明显不足。
作者基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础理论研究,充分利用长期从事刑事司法审判工作的实务积累和对相关具体问题的深入思考与实证研究,从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司法国情出发,着重围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实现,提出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总体要求、宏观指导、具体应用,为建构科学有效的政策实施机制提出建设性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