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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犯是我国刑法中一种特有的犯罪类型,它大量存在于我国的刑法当中,而情节犯的相关理论问题,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特别是在对情节犯的标准的认定中,还很不完善。深入的研究情节犯的相关问题,对我国的立法、司法有着很大的指导意义。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情节犯的概述。情节是研究情节犯的基础,界定情节的概念,把情节相关的概念作比较来把握情节的内容。采取“犯罪成立标准说”来界定情节犯的概念,把情节犯与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举动犯作比较,来分析情节犯的本质,然后对情节犯分类。第二部分是对刑法中有关情节犯的规定作归纳总结。归纳《刑法》中情节犯的立法模式,找出已有立法、司法解释中情节犯中“情节”的客观标准、主观标准、主体标准,从而发现这些标准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是情节犯的认定标准。对情节犯的标准进行认定,建立一个情节犯中“情节”的统一标准。从主客观方面对标准进行认定,依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的程度不同,对不同轻重的情节进行标准的划分,不同的情节内容是不同罪质的情节犯的犯罪构成。这是本文的创新之处。第四部分是情节犯的完善。发现立法、司法中的问题,从而给出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