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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了我国人口的50.5%,因此,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不仅与我国的粮食安全、农业生态保护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利害攸关,也是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速推进,大量的土地被征用,不少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决定着他们今后的生活保障,如果这部分人得不到有效的安置,直接威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本文通过对T市征地补偿现状的分析,得出T市征地补偿机制存在补偿标准缺乏科学性、补偿机制不合理等弊端。其补偿机制不合理的主要表现为:征地补偿费较低、补偿范围较窄、补偿程序不透明、补偿方式单一以及补偿费的分配不合理等。我国财政制度改革以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分离,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逐渐增加,而低价征地高价出让不仅使地方政府获得可观的财政收入,地区经济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因此,在保障国家耕地及粮食安全前提下,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经济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前提,对失地农民的安置必须合理有效,必须保证失地农民的生活长期有保障。文章的第三部分运用博弈论分析了当前我国征地补偿机制存在弊端的根本原因,为创新和改革当前补偿机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地方政府与失地农民间的博弈主要围绕补偿费的高低展开,补偿费越高失地农民的损失越小,相反地方政府的利益会缩水,他们之间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而地方政府与用地企业之间博弈结果是“合作”,以规避中央的征地政策。因此,必须通过建立地方政府征地绩效评估机制、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机制、失地农民的法律援助和纠纷解决机制、失地农民利益表达机制以及完善征地补偿分配机制等机制改革和创新的方法,全方位的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