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贫困困扰着人类社会与文明的进步,尤其在我国,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国家一直重点关注新农村的开发与建设,并且描绘出了到二零二零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在这伟大的进程中,贫困问题就成为了最大的阻碍,尤其是我国贫困问题的主要体现----农村贫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而滞后的农村经济制约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发展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旋律。而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的子系统,是农村反贫困的有效手段,能够激发农村的生产活力,保障贫困农民的各项权益,也是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维护人权,实现社会公正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需要。面对贫困现象,学者们多从经济调控和行政管理方向去分析和解决,而从法律的角度去认识和深刻研究的却是少见。本文从社会救助的视角出发,以规范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和制度以及完善社会救助功能实现的保障措施为支撑来研究农村反贫困问题。基于对社会救助和农村反贫困基础理论的阐述,结合两者的实践分析,发现他们之间的契合点和互动面,更为社会救助与农村反贫困的相互作用提供理论依据。通过我国农村反贫困中社会救助的实证研究以及借鉴国际上各国社会救助的有益做法,得出我国务必重视社会救助工作,且给予社会救助适宜的理念指导和制度设计科学合理、有效可行的重要启示。重点分析农村反贫困中社会救助在立法上、救助程序中以及社会救助考评激励机制和促进贫困人口自立措施方面的具体法律问题及制度缺陷。规范农村反贫困视野下的社会救助,需要确立社会救助的指导理念和基本原则,健全该体系和重构该法律制度。同时设计社会救助功能实现的保障措施:包括执行中央文件部署,稳步推进农村发展;科学统筹规划,保障救助“血液”开源;整合救助资源,深挖市场潜力;加强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与推动农村社区精神文化建设;细化救助管理部门职责,正确引导民间救助等。通过对农村反贫困进程中社会救助法律问题的研究,能够为解决新农村建设和农民问题提供有益的建议,以便推动我国新农村良性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