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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政策是事关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既是住房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是城镇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当前正处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住房保障水平过低,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难以保证,将会导致社会动荡和不稳定;但住房保障水平过高,处在发展阶段的中国政府将难以承受,并将影响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因此,需要在充分认清中国社会经济及住房发展背景的基础上,研究确定“适度”的住房保障水平。本文的住房保障水平以“住房保障支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其中,凡是表现为政府对低收入和最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投入的,不论资金来源,都被列入住房保障支处的范畴。由于适度住房保障水平的确定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本文从政府的供给能力、居民的需求和住房市场状况三个角度分别选取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及居住水平和住房市场状况三个因素共十二个指标综合考虑。通过运用1998—2004年历史数据,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计算各因素指数以及理论住房保障水平指数,再用敏感度分析方法定量分析各因素对住房保障水平的影响程度,结果表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对住房保障水平的确定影响程度最大。为简化计算,本文仅从最敏感因素即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出发,根据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借鉴已有适度社会保障水平测定模型的思路,在其基础上增加一个住房保障支出系数,构建我国适度住房保障水平确定模型,计算出我国适度住房保障水平即住房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应在1.71%—4.59%之间。同时,通过国际间横向比较,发现这一理论计算结果基本与我国目前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着重对适度住房保障水平的标准和意义加以分析和论证。为了更好地了解适度住房保障水平的涵义和重要性,本文以北京市为例,在深入考察北京市住房保障实施现状的基础上,估算出北京市政府近几年住房保障支出为220917.6万元/年,得到北京市住房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64%,不足我国适度住房保障水平最低标准的二分之一的结论。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目前北京市的适度保障支出应在59亿元/年—159亿元/年之间。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在我国住房保障增量发展的背景下,北京市仍需要加大力度解决低收入和最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