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扬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uhaiyi1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和流转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是一种制度性的改革,这种制度性改革使得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目标指日可待。新土地管理法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规定虽较为全面,但属于框架性规定,包括交易土地的范围、交易土地的规划用途、交易的方式、交易合同的框架、交易的程序性事项、交易的后期监管,这些法律框架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且新土地管理法并不涉及入市增值收益分配事宜。而且在实践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交易存在诸多问题,如混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所有权归属主体和交易实施主体;进入交易市场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范围和规划用途被国家和政府严格管制,导致无法满足交易的现实需要。笔者在现有的政策制度、各地实践情况及基本法律框架的基础上,总结并分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法律问题,笔者从保护农民的长期土地利益及进一步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建议。本文的研究目的:针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法律建议,从而达到保护农民的长期土地利益及统一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目的。研究方法:文本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分析新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的框架性规定,归纳实践中的具体交易规则,总结并分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为解决这些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研究结果:(1)保障集体成员各项成员权的实现;(2)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可直接入市;(3)宅基地、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可间接入市;(4)集体租赁住房建设应写入法律规定;(5)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可试点进行;(6)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结论:新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的框架性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具体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亟需正式建立,解决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要以保障农民的长期土地利益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再增加农民的土地财产收入。
其他文献
土壤微生态环境变劣已成为烟叶生产中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生产上亟需有效的调控方法。综述了土壤微生态与烟草生产的关系,分析了影响烟田土壤微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提出了施
标点符号的教学应得到汉语国际教育工作者和学习者的一致重视.但大量实践表明,留学生无论是在平时练习还是在考试写作过程中都会出现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的现象.本文通过对南
普通高中的扩招和多种教学模式的开发促使教师思考如何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和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课程标准提倡以“问题”来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引起学生的思考和提高学生
摘 要:在信息高速發展的微时代,越来越多的信息传播媒介进入教学过程。笔者以大学英语写作教学的开展为例,初步探讨了微时代环境下大学英语写作的基本要求,以此推进大学英语写作教学的发展。  关键词:微时代;英语写作;信息媒介;自主学习  一直以来,高校的英语写作不仅是英语专业教学的难点,更是非英语专业学生害怕提及的一门课程。从对在校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几个方面的考核来看,学生最薄弱的就是英语写作部分,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