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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我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基本的医疗保障体制,在经济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医疗供给与百姓需求之间的矛盾开始显现。为解决这个矛盾,我国实施了医疗体制改革,增设医疗机构,增加医疗服务供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后,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推进。20世纪80年代,为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医院创收,解决医院的生存问题,医疗服务逐渐被市场化。医疗服务市场化的过程,也是医患关系逐渐恶化,医患纠纷由少变多的过程。医患纠纷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西方学者很早就开始对医患关系、医患之间沟通模式进行探讨。美国学者萨斯和柯伦德提出了“主动—被动模型、指导—合作模型和共同参与模型”三种沟通模型。之后,罗伯特·维奇也提出了三种模型:纯技术模式、权威模式和契约模式。在研究医患关系的同时,他们还对医患沟通、医患纠纷的解决方式等进行了探讨。我国开展医患纠纷的研究相对较晚,研究的深度也有待提高。本文从分析医患关系的概念入手,探讨了医患纠纷、医疗纠纷的内涵及相互关系,并介绍医疗事故、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并发症等相关概念。医疗事故、医疗过失和并发症能够引起医患纠纷,但不是引起医患纠纷的唯一因素。之后,对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归因理论进行了阐述,分析了三种理论在医患纠纷发生及解决过程中的适用性。对医患纠纷的主体:医院、医生和患者进行了分析。从权利和义务两个层面分析了医生的角色。结合患者权利运动的历史,探讨了患者的角色,分析了患者的心理、患者的权利与义务。指出患者心理的特殊性,患者权利、义务和医生权利义务的相关性和一致性。认为我国医患纠纷发生范围广,数量不断增加,赔偿数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分析了医患纠纷的主体、客体及内容的特殊性。“医闹”是医患纠纷的特殊表现形式,它的出现更是对医患关系造成了更深的伤害,它往往以非常规的方式冲击医院,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服务,性质十分恶劣。医患纠纷的发生对社会、医院、医务人员及患者都造成了不良影响。我国医疗卫生资源总体资源不足、配置方式错位,配置结构不合理、资源利用不合理是引发纠纷的体制根源。社会转型期的各种价值观的交错,医学模式的转变,新技术新疗法的出现等都是引发医患纠纷的社会因素。医院经营的逐利性,管理的精细程度不足,医患沟通不到位,医师职业素养不高也容易引发纠纷。对某三甲医院2009—2013年发生的医患纠纷做了个案研究。从医患纠纷的总体分布、责任科室分布、被投诉主体职称分布、反映渠道、解决方式等不同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纠纷发生的原因及预防解决方案。对我国现行医患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协商、行政调解和诉讼方式进行了评述。协商方式快捷方便,效率较高,能够有效减轻医务人员的心理负担。但调解的范围有限,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易产生不公现象。行政调解成本较低,可以避免医患正面冲突,但行政调解是被动的,调解结果没有法律约束力。诉讼方式比较公正,处理结果也具有权威性,能够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但诉讼周期较长,成本较高。分析了美国、日本和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医疗纠纷解决体制,探讨对我们的启示。美国是用ADR方式解决医患纠纷最成熟的国家,日本着重强调调解和第三方的作用,德国十分注重第三方调停所和鉴定委员会的作用,台湾从法律的角度对发生医疗纠纷医生的责任进行了规定,纠纷解决倾向于调解的方式。建议构建医院的预防管理体系,完善医院的纠纷解决机制;不断落实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投入,加强医疗行业监管,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医学科普教育;积极发挥媒体在舆论正向引导的作用以及社会组织在医疗鉴定方面的作用。解决医患纠纷还需要完善行政调解机制,拓展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推广诉前调解机制,探索医事仲裁机制,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积极推行医疗社会工作,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医患纠纷解决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