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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贸易投资一体化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潮流,其基本特征是生产要素特别是资本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紧密结合,贸易利益与投资利益相互融合在一起。这种经济现象不仅极大地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同时对传统的国际经济贸易理论也提出了诸多挑战,给国际经济贸易理论创新带来了机遇。
本文是从国际分工引起的贸易投资一体化现象出发,以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的利益分配为主题,全面而系统地分析和评价在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的贸易和投资利益来源、利益分配对象、利益分配主体,利益分配机制的变化,以构筑一个对利益分配完整评价的框架和体系。
在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贸易利益源于相互融合的贸易利益和投资利益。国际分工的发展决定了贸易利益和投资利益产生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比较成本已经不再成为决定国际贸易分工的主要基础,贸易利益来源由传统的比较优势转变为以跨国公司数量和在国际范围内整合资源的能力为主的竞争优势。
在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贸易利益的分配具有不确定性,因为贸易利益难以从贸易投资的总利益中单独出来,在要素分工环境中,跨国公司作为国际分工的主导力量,从整合全球资源的角度出发,将其产品价值链中的每个环节都放到最有利于获得竞争优势的地点,实现了产品价值链中每个环节的全球优化配置。
在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贸易利益分配主体和贸易国并不一定一致,利益由有关国家和企业共同分享。贸易利益分配主体由母国、东道国、贸易国组成,三者在不同的贸易情况下,分配得到不同的贸易利益,而且跨国公司更是身兼母国和贸易国的双重身份参与贸易利益分配。
在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价格这一贸易利益分配手段变得软弱无力,跨国公司的内部转移价格、市场和技术垄断行为严重影响了贸易利益自动公平分配,因此必须做出相应调整,才能使贸易利益分配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本文还着眼于中国的现实问题。首先从宏观层面分析了我国国际分工地位对贸易利益分配的影响,然后在微观层面分析了中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所获取的利益,并对提高我国贸易利益分配问题提出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