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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论的“补偿原则”,是侵权法损害赔偿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甚至可以说是最基础性的问题。所谓“补偿”即是对受害人损失的“弥补”和“填平”,使受害人回复到侵害行为没有发生时的状态。本文采用比较法的方法,通过研究英美法德等欧美国家有关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制度,介绍和分析与损害赔偿的“补偿原则”密切相关的各个主要问题:首先从损害赔偿的目的出发,讨论“补偿原则”的地位和功能;然后探讨“补偿原则”和其他原则的关系:包括与“恢复原状”、“惩罚原则”及确权(主要讨论与名义性损害赔偿金的关系)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我国构建相关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