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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受教育是保障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接受义务教育是农民工子女最基本的人权,维护教育公平、对农民工子女实施义务教育、保护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是政府的责任,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时代诉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现象。由于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流动单位从个人扩大到家庭,流动适龄儿童的教育问题,特别是随父母流入城市的广大农民工子女如何接受义务教育,逐渐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当前,我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现状还很不容乐观,问题主要表现在受教育机会、学校的师资水平、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农民工子女的学业成绩等方面,这些都是与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
农民工子女教育反映出的众多问题实则是我国较为保守的传统社会管理体制不能适应不断提升的城市化进程的必然产物。它牵涉面广,实际上已远远超出了义务教育的范畴,它与户籍制度、财政制度、税收政策、社会保障、公民权利等一系列社会、政治、经济问题相联系。
经过诸多方面的分析,指出:城市化发展长期停滞、户籍制度以及现行教育体制等历史及制度的制约;立法及制度性保障的缺失;教育主管部门与流入地政府、公办学校、城市教师以及城市居民在观念方面的障碍与束缚;公办学校容纳有限;农民工子弟学校内外交困和农民工及其子女自身局限性是影响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几个主要原因。
未来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构建必须立足于和依赖于这些复杂的、深层次的问题的解决。为此,在本文中,笔者在成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具体对策建议:打破以户籍制度为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挥政府职能,加快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调整现有义务教育格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评估与管理;发挥社会力量,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积极探索农民工子女就学新形式;加快教育管理手段的信息化建设。
笔者认为,面对中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理念的提出以及现实需求,必须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给予法律上的保障、政策和制度的保证,以及必要而又广泛的社会支持,这不仅是和谐社会人文关怀的题中之义,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