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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一种崭新的制度设计,兼具中国特色与时代烙印,经历十多年风雨兼程,其发展在质疑声中迅猛推进,不仅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还为自身在我国高等教育序列中谋求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伴随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的萌芽以及大规模发展壮大,独立学院制度逐渐在特定的时期、特定的条件下形成,又经历后续多轮次的制度调整才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但其身份的特殊与属性的不明确一直备受社会大众诟病,其存在与发展一度陷入了“合法性危机”,未来命运广受关注。在独立学院发展面临困局之时,政府出于自身职责以及保护已有高等教育成果考虑,进行了必要的行政干预与宏观指导,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关照为独立学院发展提供了选择。而转设作为其中一项最有潜力的制度安排,也是政府极力鼓励和推动的制度设计,但却并没有在独立学院中得到广泛的亲睐,由于各利益主体都有一些“核心关切”以及“核心价值”,制度设计并没有很好解决与协调彼此的利益冲突与矛盾,政策执行随即陷入困境,转设率持续低迷并一直未见转机。现有的制度安排并未对独立学院的发展起到预期的促进作用,相反甚至令其陷入迷茫与徘徊。在独立学院发展的重要历史关口,面临三种抉择,可谓走到“三岔口”,为有效解决发展中的困难与快速突围政策执行困境,其制度变迁应再一次做出积极的探索与应变。无论是少数的己转设者,还是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没有转设仍在徘徊、观望者,甚至拒绝转设者,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那就是希望教育主管部门能针对不同地域、不同模式、不同类型、不同发展水平的独立学院进行区别化、分类式指导。因此,后续的制度供给与政策设计将显得尤为重要,应在充分尊重各利益主体“核心关切”与“核心价值”的基础上,适时修订《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进一步创设并完善良好的转设政策环境;充分论证与设置“合理回报”的比例区间,推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激励渠道;加快产权制度建设与完善,从而减小转设有效执行阻力;发挥以董事会制度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作用,以此动态牵制与均衡各方博弈力量。转设后的独立学院其发展也将面临诸多挑战,应科学量力定位发展模式,坚持以本科教学为办学核心目标;以培塑品质带动向内涵式建设转型,坚持“两个取胜”的办学方向;凸显办学公益性,坚持主动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借力各级地方政府,坚持为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毋庸置疑,独立学院未来选择什么样的发展路径,无论转设与否,这不仅取决于国家教育计划调整安排,还有赖于自身发展不断进取。而作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中最耀眼的明星,我们不仅期待已有的发展成果得到保护,更期待在各方利益主体的合力下更多的改革与创新取得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