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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松散化,但是另一股力量——市场正在农村慢慢生根,并且所蕴含的能量也许在某一天会在农村广袤地域不经意地释放开来,目前其迹象也越来越明显。三十多年前确立的以单个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这种情况下对组织性非常缺乏的农民无疑是雪上加霜。毕竟市场是无情的,单个农民何以能有效应对市场带来的各种可能的风险,本来收获就颇微的中国农民是无法接受这一力量带来的利益损失。正因如此,农村合作组织又开始在广大农村地域重新活跃起来,而且一开始就表现出了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人民合作化运动的区别,其主要动力主要来自于农村内部,属于内生型,其催生力是农民自身需求,他们需要一个组织来组成合力共同应对难以预料的市场风险。然而在建设新农村的今天,由于各种新情况的不断出现,加上农民自身的各种因素,各类农村合作组织在农村的发展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要想通过建立合作组织把农民再次有效的组织起来具有重大的现实压力。弱势农民其实在多数情况下,都是一种合作的态度。但是农民对于农村合作组织这一新政策是否也如此呢?这个是不好说的。而且我们也不希望农民被动的配合,而应是积极主动的参与,否则起不了合作组织应有的合作成效。另外,我们得搞清楚,农村合作组织一开始就不是政府的自上而下的推动,而是农民自身自发要求组建的,其合作动力来自于内部。但是即使是这样,农民是否愿意参加合作组织,还是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何况每个农民和家庭状况存在着诸多不同,要想真正把他们“合”起来绝非易事,本文正是基于此问题进行相关讨论。笔者选取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位于皖西南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太湖县A镇为研究个案,经过深入调查访谈,分析考察了该镇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现状,主要合作组织类型,农民对参加合作组织的态度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如何才能提高农民参加合作组织的意愿程度,最后还对合作组织在农村发展的前景也大胆进行了推断,持乐观态度。在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冀图农民在差序格局的格局下做出一个理性选择。如果广大农民都有积极参加合作组织的热情,那么,市场对贫穷的农村来说不是灾难,更多带来的是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