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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正规意义上的教育至迟在雍正初年已开始发展起来。此后,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雍正二年至光绪二十七年,主要表现为官学、义学、书院的兴办和重建;第二阶段为光绪二十八年至宣统末年,主要表现为新式学堂的创办。 清朝的封禁政策存在着内在矛盾:首先,清廷对蒙古封禁政策与其在全国倡导的“尊孔读经、礼义教化”相矛盾;其次,清廷对蒙地文化封禁政策与其在全国推行科举取仕制度、大力兴办地方教育存在矛盾;最后,清廷对蒙地人口封禁政策与其驰禁政策相矛盾。上述内在矛盾为归化城土默特地区教育事业提供了发展契机。 对于促成归化城土默特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地方官吏举措,清政府在维护其边疆统治的前提下,主要以宣扬教化对待;对于促成该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民间因素,则出于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设置了厅学及学额。随着时代的演进,清廷最终废除了文化封禁及与之相关的人口禁令。 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其积极意义,但也存在历史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