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被告确认标准问题研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arnimoo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律的基本作用之一乃是使人类为数众多、种类纷繁、各不相同的行为与关系达致某种合理程度的秩序,并颁布一些适用于某些应予以限制的行为或禁止性行为的行为规则或行为标准。为了完成这一任务,法律制度就必须形成一些有助于对社会生活中多种多样的现象与事件进行分类的法律标准。这样就为调整或处理相同或基本相似的现象奠定了基础。因此,法律标准可以被视为是用来以一种简略的方式识别抽象法律规范所指向的具体对象的工具。而针对行政诉讼被告出现的这种法律标准被称之为“行政诉讼被告确认标准”,其存在的主旨是识别出适格的行政案件的被告。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标准是“谁主体,谁被告”,就是“谁是行政主体,谁是被告”。这是以行政主体作为判定适格被告的标准,是行政主体的肯定可以是行政诉讼被告,反之,不是行政主体的一定不是行政诉讼的被告。然而,长期以来,以这样的行政主体决定行政案件被告的标准,虽然在一定时期对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公共服务理念的深入,随着公共行政的发展,大量的行使公共职能的组织出现,单纯使用“行政主体”作为决定行政诉讼被告的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的需要,甚至于成为了行政诉讼制度健康发展的阻碍。基于此,本文在通过对行政诉讼被告确认标准的基本理论以及现有“谁主体,谁被告”标准存在的弊端的具体论述后,提出以“谁行为,谁被告”为新的确认标准。并在通过对域外相关制度的借鉴后,认为“谁行为,谁被告”中的“行为”不应是“行政行为”,而是只要是具有社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作出的行为即可以,这类似于英国司法审查中只要是具有“公共职能行为”即可以。近些年,对于行政诉讼被告确认标准的重新定位的理论探讨逐渐增多,其中多数人认为应以“谁行为,谁被告”作为新的确认标准。“谁行为,谁被告”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标准,不再需要去确认实施者背后的行政主体。这样的标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标准,作为诉讼程序的诉讼主体与实体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相分离,获得了真正的程序主体应有的价值。
其他文献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自1983年发明之初,就以其低成本和优异的磁性能受到世界的瞩目并很快被广泛应用于各类机电产品。尽管如此,由于传统烧结属无压力烧结,烧结出来磁体中会含有孔
粮食进口国际定价权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在分析我国粮食进口国际定价权现状的基础上,研究了影响我国粮食进口国际定价权的因素,进而提出了获取粮食进口国际定价权的对策建
当前,“防风险”已成为金融业发展的关键词。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防控金融风险”列为三大任务之一;党的十九大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个攻坚战之首;最近的中央经济
报纸
目的通过超声检查对早期妊娠胎儿肠系膜上动脉上翘征的观察及研究。方法选取最近5年本院收治的100例妊娠周期在12周左右的孕妇为研究对象,使用PhilipsiU22、GEVolusonE8、Phi
目的评价托吡酯添加治疗儿童难治性部分性癫痫和部分性癫痫继发全身发作的疗效及安全性。 方法选择入组前 12周内至少有 6次以上的发作、正在应用一种或一种以上传统抗癫痫
明代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牙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明政府对牙行的管理制定了比较完备的法律规范,从禁止到开放,使牙行在明朝的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促进作用。
由于开放区域的开放性,人民币可以自由流入流出,故无法准确计算开放区域中人民币存量,更无法准确计算开放区域中处于寿命期内的人民币存量。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建立了开放区域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财务管理带有一定的硬性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企业的市场发展需求,管理理念需要不断改善,强调以人为本,发挥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达9%,与此同时,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我国基尼系数已经从1978年的0
1幸福感的概念及意义幸福感(well-being)是人类个体认识到自己的需要得到满足以及理想得以实现时产生的一种情绪状态,是由需要(包括动机、欲望、兴趣),认知,情感等心理因素与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