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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顺应城市化的进程,中国开始出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通过十多年来对此持续不断的尝试和推进,我国在城市管理方面逐渐强化了行政管理体制,推动了社会的综合管理,建设了法治政府,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效果。大洼县多年来积极有序地开展了关于解决这类问题的工作,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整治市容环境,推动了城市管理的顺利进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同时,大洼县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本文选取大洼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研究。本文整合了集中行政处罚权理论、城市管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等理论成果,运用于大洼县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上的探讨,并建设起一个初步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研究框架,与此同时,将研究框架与大洼县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运用文献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在介绍大洼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的前提下,寻找大洼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执法标准尚不健全,执法对象复杂多样,执法行为尚不规范,执法能力亟待加强等;并从法律规范缺乏统一,传统理念路径依赖,执法过程监督缺位,人员设施配备不足等方面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剖析;以此为基础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原理,试图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这包括明确法律职能、建立联动机制,转变执法理念、引入公众参与,完善监督体系、健全评价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完善设施建设等。这将有利于改进创新城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促进城市的管理,使城市管理由原来守旧的粗放型、经验型逐渐向科学型转变,以此来更好地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