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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世纪上半叶起,西方国家在向东亚各国扩展势力的过程中,越来越多地要求与朝鲜建立通商关系并在朝传教;在被朝鲜拒绝后,转而向清朝寻求帮助,希望其以“上国”的身份要求朝鲜向西方开放。以中间人的身份调解、处理藩属国与邦交国之间的交涉,是19世纪中期以后清朝在周边关系问题中面临的新课题。1866年,法国武力报复朝鲜杀害传教士的行为,是为“丙寅洋扰”;1871年,美国又因“舍门将军号”事件与朝鲜发生武力冲突,是为“辛未洋扰”。1876年日本迫使朝鲜开港前发生的这一系列“洋扰”事件,由于其涉及对象都不在传统的朝贡体制中,因而对清朝的属国政策发出了挑战。厘清这一时期清朝对朝鲜涉外事务的应对方式,对于理解近代中朝关系的转变过程及其原因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当代中国与朝鲜半岛关系的历史背景。因此,本文以清政府为中心,通过考察“丙寅洋扰”、“辛未洋扰”前后中、法、美、朝等多方的交涉过程,分析清政府被迫卷入法朝、美朝事务的原因;置身于法、朝、英、美等国之间,清政府的态度、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变化;处理朝鲜涉外事务的体制以及对朝政策的实施效果,关注在此过程中清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如何体现其利益诉求的,从清政府的外交行动中勾勒出朝贡体制的逐步瓦解和中国从传统的朝贡体制向近代外交体制转型的轨迹,对晚清中国传统外交体制的瓦解进行微观展示。第一章首先分析19世纪中期东亚三国的内政外交状态。伴随着两次鸦片战争的失败,清政府与西方各国陆续签订了一系列通商贸易条约,构成了中国近代条约体系的开端;随之逐渐建立起的新的外交架构、开始学习并接受西方式的条约外交,使中国与西方的关系中出现了一段较长的和平时期,为国内洋务运动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空间与支持。19世纪上半叶,朝鲜开始进入西方国家的视野,沿海勘测船只及传教活动也日渐频繁,19世纪60年代朝鲜进入大院君当政时期后,坚持闭锁国门并严厉镇压国内天主教传布的“卫正斥邪”政策达到顶峰。与中国基本同时遭受西方国家武力入侵的日本,于1868年进行了“明治维新”,在步入近代化的过程中,侵略朝鲜的“征韩论”甚嚣尘上,在此导向下,日本的对朝政策也极大影响着东亚局势和国际关系。第二章以1866年“丙寅洋扰”发生后清政府对朝、对法的交涉过程为中心,分析这一过程中清政府对自身定位的认识和变化。“丙寅洋扰”发生后,朝鲜禀请“上国”清朝制止法国的入侵行为,但经历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西方国家面前实力衰弱的清政府,已无法继续在朝鲜与西方国家的冲突中扮演主导者的角色,在交涉过程中,虽然尝试回避,但最终迫于国家利益,开始主动干预朝鲜事务。第三章以1871年爆发的“辛未洋扰”及其前后清政府对朝、对美的交涉过程为中心,分析这一事件中清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变化过程。事前,清政府试图通过局外调解的方式缓和美朝矛盾,但未能成功;随后被迫介入其中,但总署的政策遭到朝鲜的抵触;冲突结束后,则力图安抚美朝双方,以缓解冲突对传统东亚秩序造成的冲击。总署作为主要的政策制定部门,其调解美朝冲突的目的在于维护传统的朝贡制度,但政策执行过程中造成的总署与礼部、清朝与朝鲜的矛盾,客观上推动了清朝向近代外交体制转型的进程。通过分析两次“洋扰”中的交涉情况,本文得出以下结论。首先,处理朝鲜的涉外事务,这是超出中朝传统宗藩关系以外的新课题,因此清政府内部也逐渐形成了新的处理机制,即一部分原本属于礼部职能范畴内的朝鲜事务开始交由总署处理,而由礼部负责执行,而职权交叠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这种处理外交事务的不健全模式积累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并构成了晚清政治变革的驱动力量。其次,传统的宗藩关系框架下,中朝之间的密切关系在很大程度上由义礼观念维系,但在西方国家侵略势力的威胁下,现实的国家利益逐渐由暗转明,使得清朝维持传统朝贡体制的压力越来越大,从而加速了中国乃至东亚传统的朝贡秩序的瓦解。最终,藩属国与“邦交国”的冲突在国际关系形态层面表现为朝贡体制与条约体制的对抗。作为华夷秩序的中心,清朝的颓势必然导致这一传统秩序的瓦解,这一秩序下形成的封贡关系最终不自愿、但也不自觉地被逐步纳入到西方条约式的外交体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