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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大大提升了人们的工作效率,降低了工作强度。其中,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相结合催生的互联网金融,以发展较为健全的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和众筹融资作为三大主流业务模式,凭借对计算机信息技术的熟练运用,快速完成信息的采集、分类和反馈处理,降低了部分交易成本和开设营业网点的实际运营成本;专业的网络平台使资金供求双方能够迅速完成匹配、议价和交易,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也有利于提高业务完成的效率,推动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众多第三方支付平台和个人融资平台聚集了大量的消费支付资金和社会闲散资金,一旦平台信用坍塌,将会产生很多的不安全因素,危及到各方利益。为此,对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信用进行评价,便于投资者进行投资选择,涉及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也深切影响着社会资金的安全。本文的理论分析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为国内外研究综述,从互联网金融和企业信用评价两个角度对国内外已有研究进行梳理、总结和评价。其中,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主要围绕其概念与模式、对传统金融的影响、风险与监管及未来发展四个方面展开;企业信用评价则主要包括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的建立两个方面。第二个部分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发展历程和主要运作模式分析,笔者通过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系统分析,归纳总结为三个重要阶段,分别为:兴起阶段、快速扩张阶段和理性发展阶段,在此基础上阐述了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和众筹融资三大主流业务模式的发展、风险和监管情况等。论文以我国沪深股票市场上的互联网金融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2013年至2015年共142组数据为研究样本,选取财务与非财务评价指标作为原始变量,利用因子分析方法提取出八个主成分因子,分别代表我国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营运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股权结构、企业影响力、董事会结构和管理者素质;在此基础上,将提取出的八个主成分因子作为新的解释变量纳入Logistic回归方程,得出了适应我国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信用评价模型;最后将实际样本数据代入信用评价模型,将计算得到的概率值与预测值相比较,发现模型对总体样本的判断准确率达到了95.1%,说明本文构建的信用评价模型对我国互联网金融上市公司的信用状况具有良好的预测效果。本文研究结论有:(1)通过因子分析法提取的八个主成分因子最终都留在了回归模型当中,且根据回归系数的正负发现这八个主成分因子与我国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信用为正相关关系;(2)所有财务类主成分因子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影响程度均大于非财务类指标的主成分因子,其中,财务类指标的主成分因子按回归系数的大小排序依次为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非财务类指标的主成分因子对互联网金融公司信用影响大小排序为:管理者素质、股权结构、企业自身素质和董事会结构因素;(3)在所有的主成分因子中,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回归系数远高于其他因子,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公司信用的影响程度最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