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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而围绕土地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它可以解决新农村建设缺钱,耕地保护缺动力,城乡统筹缺抓手,农民增收缺渠道等一系列问题。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已经从单一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转向土地综合整治、从局部整治转向全域整治、从土地单项改革转向综合配套改革。虽然总体势态良好,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同时,研究土地问题不研究制度是不可能的,土地制度贯穿了整个土地经济活动。而农村土地整治与土地制度之间的不适应越来越明显,一方面,我国农村土地制度过去最大的创新开始落后于现实,某些方面开始不适应当前的土地整治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整治的持续发展与“三农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后农民出现分化,不同类型的农民对土地的利益诉求也不同,无疑加剧了土地整治与土地制度的两难困境。因此,农村土地整治的突破口就在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以新型的机制来推进土地整治的发展。本文旨在用新制度社会学关于制度变迁与创新的理论,通过实地调查安徽省怀远县农村土地整治的现状,具体分析了土地整治在主体的认知参与、动力与阻力、利益分配方面的情况。同时,引入新制度社会学的分析范式,在对安徽省各地土地整治试验成果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当前安徽省农村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即在规制性、规范性、文化——认知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农村土地整治的突破口在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从农村土地制度不适应当前土地整治方面入手积极构建农村土地制度的理论新模型。这对解决当前安徽省农村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以及保护农民权益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其主要的研究结果如下:1、目前土地整治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法律规章方面包括法律体系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而且县级法规政策层次较低,不够规范;行为规范方面包括土地主管部门的行为失范、土地整治监督与合作部门工作不到位、部门资源分散配置,合力推进不足;文化认知方面包括法制观念仍未形成、农民社会心理影响土地整治实施的进程及效果。2、安徽省农村土地整治的突破口在于土地制度的创新。解决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保证土地整治的良性运行,必须从土地制度的变革做起。因为土地制度的创新是土地整治的基本操作平台。土地不仅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资产,具有负载、养育、仓储等功能,必然影响土地整治的各个环节。作为一种制度,土地制度影响着土地经营活动,所以土地整治的良性运行必须从土地制度变革开始。3、基于目前县域土地整治的情况,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首先要重构运行主体,微观上以保持农民家庭经营为前提,塑造农民家庭的自主性与独立性,同时加强国家的宏观主体地位;突破特色的农村人地关系、传统农民观念与落后的价值体系、生产力水平和经济结构、土地制度创新所依赖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等因素的制约;其次构建国家和农民双重主体的土地产权制度,即农村土地经济所有权属于农民家庭、农村土地法律所有权属于国家。同时,在构建农村土地制度合法性的基础上,做好相应的法律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